卢中南, 蒋收获, 袁璧翡. 从轻、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法律适用思考[J]. 上海预防医学, 2016, 28(4): 258-261.
引用本文: 卢中南, 蒋收获, 袁璧翡. 从轻、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法律适用思考[J]. 上海预防医学, 2016, 28(4): 258-261.

从轻、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法律适用思考

  • 摘要: 《行政处罚法》中规定的处罚法定和过罚相当原则深刻体现了依法行政精神。任何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都是依法行政的社会,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社会中的个人、团体能够明确地知道行为准则,并以此为基础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作出预判1。处罚法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,过罚相当原则要求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,不能重过轻罚或轻过重罚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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